close
瑞士制賽程編排準則
1.以32人為分組標準,賽五場;若64人左右,則為六場。
2.第一場編排方式:
1號對2號,3號對4號,5號對6號,以此類推,若遇奇數則安排最後一號為輪空,並在成績欄內登入「○」,而其對手欄內請填入「空」。
3.第二場以後之各場編排原則:
A.先排最多勝者,以戰績相同者依序由最前面的號碼往後配對。
B.已對過的對手不得再配對。
C.若遇相同戰績中出現最後一位無法有相同戰績者可配對時,則須由最前面號碼中戰績多一敗者排出配對。
D.不同戰績配對者以一次為限,並在號碼前加「△」記錄之。
E.輪空者以號碼最大,最多敗為原則,並且以一次為限。
瑞士制成績計算方式
1.主分:為所勝之場數和。主分若相同則依輔分數順序排名。
2.第一輔分:為所有交戰對手之主分和。
3.第二輔分:為所負對手之輔分和。
4.第三輔分:彼此交戰之成績。
5.若第三輔分仍無法排名時則並列名次,若名次無法並列情況下則加賽快棋或以抽籤方式決定之。
6.若遇全勝有2人時,時間許可則加賽,否則以輔分方式決定之。
全站熱搜